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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應該害怕的。
一隻蟲子,口口聲聲管我叫娘子。
這事擱在任何人身上,都得嚇破膽。
但我一點都不怕。
夜裏,我躺在下人房的通鋪上,聽着窗外呼嘯的北風,心裏出奇的平靜。
可能是因爲,這隻蛐蛐陪了我七年。
七年,兩千五百多個日夜。
我被我爹拿着掃帚抽打的時候,它在破碗裏拼命地叫。
我餓得睡不着的時候,它在竈臺縫隙裏叫。
它聽過我所有的哭聲,見過我所有的委屈和不甘。
它是這世上,除了我自己以外,唯一站在我這邊的“人”。
雖然它以前不是人。
現在是了。
但我心裏還有很多疑問。
它是怎麼跟着我跑到趙家來的?
趙元寶到底是怎麼死的?
它又爲甚麼非要叫我娘子?
這些話,我沒辦法當着趙家 人的面問他。
第二天清晨。
我去廚房生火,在竈臺那塊鬆動的青磚下,又發現了一張毛邊紙。
字跡依舊歪歪扭扭,透着股張牙舞爪的野性。
【你走之後,我順着牛車轍印,跟着你來了趙家,一直躲在廚房的竈臺裏。】
【趙元寶是真傻,但他身體底子好,八字輕,適合我借殼。我等了三個月,等到一個他貪玩落水的機會。】
【他的魂魄已經走了,走得很安詳,我沒害他。】
紙條翻過一面,字跡突然變大,力透紙背。
【至於爲甚麼叫你娘子?】
【趙家買你,根本不是當丫鬟。那是趙老爺看你八字合適,買來給傻兒子配親的。他打算等趙元寶十八歲,就讓你跟他圓房,給趙家留個種。】
【本來你得嫁給一個傻子,現在,趙元寶是我了。】
【所以,你是我的未婚妻。不許反駁。】
紙條的右下角,依舊畫着那隻觸鬚高翹的蛐蛐,旁邊重重地添了兩個字:【我的】。
我盯着那兩個字,喉嚨有些發酸。
二兩銀子。
我爹把我賣掉的時候,連問都沒問一句我是來幹粗活,還是來當生育的物件。
在他眼裏,我連趙家後院那頭豬都不如。
但現在,一隻蟲子跟我說,我是他的未婚妻。
荒唐,又溫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