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爹二兩銀子把我賣給地主家當丫鬟那天,竈臺上的蛐蛐叫了一整夜。 三個月後,地主家的傻兒子溺水了,撈上來後性情大變。 他開口叫我“娘子”。 我以爲他瘋了,直到我在竈臺縫隙裏發現一張紙條: 【我把那個傻子的身體佔了,從今往後,這個家的少爺是我。】 【他的錢是我的,他的房子是我的,他的丫鬟,也是我的。】 簽名:【你養了七年的蛐蛐。】 紙條最後還特意畫了一隻蛐蛐,觸鬚翹得老高,很是得意。 我拿着紙條,哭笑不得。 這隻蛐蛐。 七年了,還是那麼霸道。 我看了看竈臺上那個空了的蛐蛐罐,再看了看門外那個正對我傻笑的“少爺”。 好傢伙。 我養的蛐蛐,成精了。 還奪舍了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