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府還陽處有個不成文的規定: 只要陽世的母親願意真心看你一眼,死魂就能重返人間。 出車禍那天,我被卡在變形的車廂裏,給她打了三個電話,全被掛斷。 我在ICU插着管子熬了三天,心跳驟停,她沒來看過一眼。 別的鬼魂都有親人哭喊着招魂。 只有我,孤零零地看着孽鏡臺裏的畫面。 全家圍着我妹在笑,我媽切着蛋糕: 「還是小女兒貼心,不像那個白眼狼,都不知道死哪裏去了。」 母親這時候的眼神閃躲。 直到鬼差憐憫地遞給我一份生死簿的判詞。 【車禍當場,母親路過圍觀,瞥見女兒帶血的外套,迅速移開視線並拉黑號碼。】 原來,不是我命短,是這個家,從來就沒打算讓我活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