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媽留下四十七項專利,覆蓋國內半導體封裝全套核心工藝。 她去世時我十四歲,舅舅把他的學生韓知予派來替我打理技術公司。 韓知予確實厲害,五年內把公司做到行業前三。 但她嫁給了一個叫秦牧的投資人之後,一切都變了。 秦牧第一步,用我的名義跟銀行簽了對賭協議。 第二步,把公司技術團隊全換成他自己的人。 第三步,就在昨天下午的股東會上。 他大剌剌坐在我媽生前的辦公椅上,蹺着腿,扔過來一張銀行卡。 "弟弟,你已經二十了,總不能一輩子當寄生蟲。" "從下個月起,每月五千生活費,學學怎麼像個普通人一樣生活。" 韓知予在旁邊抿了一口咖啡,語氣溫柔。 "秦牧是爲你好,別不知好歹。” 我坐在角落裏,安安靜靜地聽完。 每年兩個億的專利授權費,變成每月五千。 有意思。 那四十七項專利的發明人一欄,寫的全是我媽的名字。 而唯一合法繼承人,是我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