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友是野生動物攝影師,常年駐在可可西里。 兩年異地,信號最差時一個月才通一次話。 我攢年假飛過去看她。 五千公里,轉三趟車,最後搭了一輛拉物資的皮卡纔到營地。 見面第一件事,她皺着眉把我拉進帳篷: "你怎麼不提前說?我這幾天正跟拍藏羚羊遷徙,節奏全亂了。" 我看向她,舔了舔乾澀的脣: "你拍了那麼多照片,能不能有一張是拍我的?" "逆光的也行,看不清臉也沒關係。" 她換鏡頭的手沒停: "膠捲很貴,不能浪費在人像上。" 我沒再吭聲。 後來她出了第一本攝影集,在業內拿了金獎。 我掐着首發買到第一本。 在翻到最後一頁,我的手指僵住了。 一張逆光人像。 高原的金光打在青年碎髮上,輪廓柔和得幾乎透明。 圖注寫着: "日出之前最美的剪影,獻給讓我重新理解光的人。" 那個男人穿的衝鋒衣,我在她帳篷裏見過同款, 就掛在她睡袋旁邊。 我合上攝影集,退掉了下個月往返西寧的機票。 兩年了,我飛五千公里不值一張底片。 她的膠捲很貴,確實不該浪費在我身上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