養父是商人,從小教我,世上沒有白拿的東西。 喫一碗飯,要做一碗飯的活。 穿一匹布,要賺回兩匹布的錢。 若有人無緣無故對你好,那一定是想從你身上拿走更多。 丞相夫人來接我時,哭着給我戴上一隻金鐲。 我掂了掂,當晚便沒睡。 金子太重,我欠不起。 回府後,父親送我莊子,兄長送我首飾,祖母又把壓箱底的玉佩塞給我。 我越記賬,手越抖。 直到他們說,要爲我補辦十六歲的生辰宴。 我終於忍不住,把賬本放到父親面前。 “你們在我身上花了三萬七千六百兩。” 父親怔怔看着我。 我抽出早已寫好的賣身契: “我這輩子大概還不清。” “要不,從今天起,我就當相府的家生奴才吧。”
完本